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貴公司申請複查換證登記壹案,符合規定准予登記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6/9/7
發文日期:2016/9/7
發文字號:府建管二字第1050081459號
主旨:貴公司申請複查換證登記壹案,符合規定准予登記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一、依貴公司105年09月02日綜合營造業複查申請書辦理。
二、廠商資料:
(一)廠商名稱:良嘉營造有限公司。
(二)登記證書字號:綜乙Q字第A04746-000號。
(三)負責人:張伊甄(身分證統一編號:P2215*****)。
(四)營業地址:雲林縣褒忠鄉田洋村中新路15號1樓。
(五)資本額:新台幣11,000,000萬元整。
三、本案併府建管二字第1050081454號函辦理變更營業地址登記。
四、本文刊登於本府縣公報。
五、請於文到10日內,攜帶公司暨負責人印鑑、本函及領件人身分證,至本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辦理相關領證冊手續。
六、本案僅就所附之書面資料認定,上開資料若與事實不符,申請人依法負其責任。
正本:良嘉營造有限公司
副本:內政部營建署中部辦公室、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虎尾稽徵所、臺灣區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、雲林縣政府行政處(請文書科刊登縣公報)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(建築管理科)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